污水处理联系方式

《北京市排污许可裁量权基准》设定依据及审批时限

排污许可证图

一、设定依据

  (1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第四十五条;

  (2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》第二十一条;

  (3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第十九条;

  (4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第三十九条;

  (5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》第二十一条;

  (6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》第三十六条;

  (7)《排污许可管理条例》第二条;

  (8)《排污许可管理条例》第三条;

  (9)《排污许可管理条例》第六条。

二、审批时限

  1.承诺受理时限:1个工作日

  2.法定审批时限:45个工作日

  4.承诺审批时限:27个工作日

炳旭环境公司承接多家“重点管理”及“简易管理的排污许可证申报、变更、

排污许可证后期维护、排污许可证监测、执行报告填报工作,在为企业安排申报、

自行监测和填报的同时,积极为企业梳理各个产污环节存在的环境问题,帮助企业建立台帐。

排污许可监测


技术支持联系电话:15010059278;QQ;258540733
cache
Processed in 0.006330 Second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