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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行排污登记管理的企业是否要做自行监测

文章来源:炳旭环保 发布时间:2024-06-14 浏览次数:1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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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行排污登记管理的企业是否要做自行监测
来信人:bj***51
时间:2023-01-29
你好,我单位在《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》进行的网上申报,并且成功取得排污登记回执,属于实行排污登记管理的企业,不需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。     请问,纳入排污登记管理的企业需要做自行监测吗?如果需要,相关法律法规依据请告知;具体年度监测频次等要求请告知。因为当时申报时,排污登记信息表内并不包括自行监测的任何相关内容(只有排污重点管理和简化管理两者包含自行监测),后经查阅环保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名录指南等文件,均未找到“实行排污登记管理的企业到底是否需要开展自行监测”的相关解答。

    排放量以及周围影响都微小的排污登记管理企业,是否需要开展自行监测,还请政府部门帮助企业答疑释惑,盼回复,谢谢!(公司经营属地为经开区)


市生态环境局
答复时间:2023-01-30
您好!        您的来信已收悉,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:        纳入排污登记管理的排污单位应按照所属的行业类别,根据《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》或所属行业的“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”开展自行监测。      

   感谢您对本市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!

 炳旭环境公司承接多家“重点管理”及“简易管理的排污许可证申报、变更、排污许可证后期维护、排污许可证监测、执行报告填报工作,在为企业安排申报、自行监测和填报的同时,积极为企业梳理各个产污环节存在的环境问题,帮助企业建立台帐。

环保管家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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